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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业内新闻     发布时间:2019/7/17 13:39:58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交运发〔2018〕14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30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煤炭等大宗货物“公转铁”为主攻方向,大幅提高铁路运输能力,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增加铁路运输量,构建绿色运输体系,有力支撑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及规划引领和政策引导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综合施策,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着力解决制约运输结构调整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基础设施、运输装备、运输组织等服务能力和水平,以煤炭等大宗货物运输为重点,以大型企业和物流园区为源头,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尽快见效。

统筹衔接,协同推进。建立健全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领导机制,强化各级各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统筹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合理配置和整合交通运输资源,推动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进度计划衔接协调,共同构建运输结构调整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目标

2020年,全市(忻州市,下同)货物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宗货物运输以铁路为主的格局基本形成,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加1400万吨。全市重点煤矿企业全部接入铁路专用线,煤炭、焦炭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出省煤炭、焦炭基本上全部采用铁路运输。钢铁、氧化铝、电力、焦化等重点工业企业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80%以上;重点区域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运输装备清洁化水平大幅提升,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邮政、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全市使用比例达到80%。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铁路运输能力

扩大干线铁路运能供给。提升既有铁路综合利用效率。加快新建货运铁路沿线战略装车点建设和铁路干线主要编组站设备设施改造扩能,缓解部分区段货运能力紧张,提升路网运输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中铁太原局原平车务段、中铁太原局朔州车务段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全面推进煤炭(焦炭)、钢铁、电力、水泥、煤化工等大型工矿区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交易集散基地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进一步强化与铁路干线路网的衔接。全市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原则上全部修建铁路专用线。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简化铁路专用线接轨审核程序,完善铁路专用线共建共用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中铁太原局原平车务段、中铁太原局朔州车务段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铁路运输组织。优先保障煤炭、焦炭、矿石、钢铁等大宗货物运力供给。持续提升块煤、焦炭、氧化铝、化肥等散货集装箱运输比重。制定重点货运通道返程运力利用方案,充分利用返程运力开展矿石、建材、集装箱等运输。根据市场情况出台短途大宗货物铁路运价浮动方案。(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中铁太原局原平车务段、中铁太原局朔州车务段参与)

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研究和制定我市内的专用线收费管理办法,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完善短距离大宗货物运价浮动机制。推进铁路部门与煤炭、矿石、钢铁等重点企业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规范铁路专用线代维、共用,短驳运输等收费行为,清理乱收费和不合理收费,进一步降低专用线使用成本。推进铁路运输企业与物流园、大型工矿企业、物流企业等开展合作,构建门到门接取送达网络,提供全程物流服务。(中铁太原局原平车务段、中铁太原局朔州车务段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参与)

(二)推进公路货运升级

强化公路货运超限超载治理。继续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治超格局,全面落实各级政府治超工作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治超工作。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大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力度,确定源头企业的监管方式和监管责任人。全市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2%以下。(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能源局、忻阜高速公司、忻州南高速公司、忻州北高速公司、忻州大成高速公司、忻州王繁高速公司参与)

推动货运组织模式创新。大力发展公路甩挂运输,推广网络化、企业联盟、干支衔接等甩挂模式,提高集装箱运输专业化程度。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深入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参与)

开展绿色运输企业试点示范。建立涵盖运输方式、运输组织模式、运输效率以及新能源车占比等指标的绿色车队评价体系。采用优先路权、优先派单、经济激励等措施,鼓励煤矿及钢铁、焦化等工业企业和物流站场优先采用绿色车队,打造绿色运输示范企业。(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

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建立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推进不达标重型柴油货车安装尾气后处理装置,抽查检测和执法。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2020年底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参与)

积极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做好既有营运车辆情况排查,建立不合规车辆数据库,引导督促货运企业制定车辆退出计划,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2019年底,完成40%的不合规车辆退出任务。2020年底,全面完成不合规车辆退出任务。(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

(三)拓展多式联运

加快公铁联运通道及枢纽建设。推进城市综合物流枢纽、快递物流园区的布局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强公路与铁路运输方式间的有效衔接。大力推广集装化运输,支持企业加快多式联运运载单元、快速转运设备、专用载运机具等升级改造,严格执行集装箱配套技术标准,促进集装化、厢式化、标准化装备应用。(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中铁太原局原平车务段、中铁太原局朔州车务段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鼓励铁路运输企业增加铁路集装箱和集装箱平车保有量,提高集装箱共享共用和流转交换能力,推广应用45英尺集装箱和35吨敞顶集装箱。推动块煤、焦炭等适箱货物集装箱运输。加快推进太原铁路局“一核两网三联四通”铁海公集装箱多式联运等示范工程。2020年底前,争取建成市多式联运服务平台,并与全国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对接,促进多式联运政务信息开放共享。(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中铁太原局原平车务段、中铁太原局朔州车务段参与)

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2020年底前打造市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培育具有较强带动效应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中铁太原局原平车务段、中铁太原局朔州车务段参与)

(四)推进城市绿色货运

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工程,加大对物流园区(货运枢纽)、物流企业支持力度。引导区域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绿色货运配送网络,完善干支衔接型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和城市配送网络节点及配送车辆停靠装卸配套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开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运输组织模式,积极开展绿色配送工程。(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邮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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