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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汛期安全生产执法互查活动的通知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业内新闻 发布时间:2019/7/16 13:18:42
各市应急管理局:
为切实做好汛期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度汛。安徽省应急厅决定组织部分市应急局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汛期安全生产执法互查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问题为导向,强化企业汛期专项治理;以责任为抓手,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处罚一批、通报一批、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切实提升企业依法自主管理水平,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内容
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汛期执法检查表》明确的执法内容,对全省部分金属非金属矿山开展汛期专项执法。坚持执法与学习并重,通过异地互查,促进各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执法水平。
三、工作方式
通过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询问、应知应会考核、现场演示等方法,做到精准检查与责任追查相结合,深挖问题根源。
每个市至少抽查1家地下矿山、1家露天矿山、1座尾矿库。其中,地下矿山以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山、顶板管理为重点;尾矿库以“头顶库”、四等以上尾矿库为重点;露天矿山以高陡边坡开采、爆破管理为重点。
四、时间安排
7月18日至8月10日。具体时间由检查市与受检市协商确定。
五、分组安排
按照“省厅统一组织,市局交叉互查”的方式,共安排13个执法检查组,每组检查一个市(具体分组见附件2),由有关市应急局分管局长带队,人员一般不超过4人,其中专家1-2人(由检查市选带),每组检查时间不少于3天。
六、检查程序
(一)检查前,检查市应提前告知受检市,确定检查企业后,受检市通知属地应急局备好执法装备,做好执法前公示并告知企业。
(二)检查中,检查组到达企业后召开启动会,表明来意,听取专题汇报。属地应急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检查组对表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见面”,确认后由属地应急管理局依法下达执法文书。检查完成后检查组及时召开总结会,通报结果,提出意见。
(三)检查后,检查组对《现场检查记录》中的违法违规问题要明确处理意见。属地应急局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及时公开处罚结果;对照其安全生产责任制厘清责任人并约谈;对问题一盯到底,闭环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时曝光,采取相应措施并约谈主要负责人。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相关市应急局要高度重视此次执法互查活动,主动对接,做好配合保障工作。提前梳理辖区内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名单,由检查组长确定。各市要把此次互查活动作为交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经验,取长补短和锻炼业务骨干的重要契机,有效提升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严格检查。检查组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检查。注重收集、调取与违法违规行为有关的原始资料或现场拍摄视频、照片,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有踪可循、有迹可查,相关记录资料由属地应急局负责归档。同时,检查组要抽查3宗近期已办结的一般程序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有事故卷宗的要查看1套事故卷,互学互鉴,找差补缺。
(三)严肃纪律。检查组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要求,轻车简从,遵守纪律。要敢于指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坚持原则,求真务实,确保互查活动顺利完成。
(四)总结报告。执法互查结束后,请各检查组于8月15日前将互查活动总结报省应急厅安全生产监管一处。
联系人:李辉,联系电话:0551—62999534,电子邮箱:ahajyc@163.com。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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