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内新闻  >> 资讯详情

铲除“地条钢”要除恶务尽

来源:中国建筑钢材网     所属类别:业内新闻     发布时间:2017/7/12 16:42:54

铲除“地条钢”要除恶务尽

 

导读:下半年,钢铁企业仍要按照钢协理事会提出的“去产能、控产量、去杠杆、防风险、降成本、增效益”的方针,着重围绕去产能、去杠杆和促进行业平稳运行积极开展工作。

  7月4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召开企业调研工作交流会。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今年初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的部署下,钢铁行业在去产能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果,行业运行情况向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推进,尤其是彻底取缔“地条钢”,对上半年市场竞争环境改善、钢材价格合理回升和企业效益转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钢铁行业还没有从根本上走出困境,化解过剩产能的过程中,仍有一些具体问题没有解决。钢协副秘书长王德春指出,下半年,钢铁企业仍要按照钢协理事会提出的“去产能、控产量、去杠杆、防风险、降成本、增效益”的方针,着重围绕去产能、去杠杆和促进行业平稳运行积极开展工作。

  铲除“地条钢”要建立长效机制

  近日,部分省份陆续公示了“地条钢”查处情况。从5月份专项督查的结果来看,绝大部分“地条钢”企业已按照“四个彻底”[彻底拆除中(工)频炉主体设备,彻底拆除变压器,彻底切割掉除尘罩,彻底拆除操作平台及轨道]的要求,完成了炉体、变压器等设施的彻底拆除。

  铲除“地条钢”整顿了市场竞争环境,为促进行业实现脱困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得到了企业的充分肯定。据钢协统计,2017年1月~5月份,钢协会员企业利润总额为407.49亿元,超过2016年全年的利润总额。

  展望下半年,大部分企业表达了对“地条钢”死灰复燃和“中转电”钢企陆续复产,再度扰乱市场秩序的担忧。一些企业担心,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地条钢”生产企业虽然拆掉了中频炉、工频炉,但是,他们会不会马上又改建、新建电弧炉?一旦留下缺口,前期打击“地条钢”取得的成果将大打折扣,因此,各级政府应严加监管。

  王德春指出,彻底清除“地条钢”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政治任务,是维护钢铁行业和企业利益的十分重要的工作。企业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齐心合力把这件事干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企业代表一致表示,铲除“地条钢”必须除恶务尽,应建立起监督核查的长效机制,一经核实,即刻彻底拆除相关生产设施;应明确直接管辖地政府的清理责任,彻底铲除“地条钢”的生存土壤。企业代表希望国家能够在已经取得的成绩上,继续坚决清理违法违规产能,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共同将去产能工作进行到底。

  行业效益转好但仍未走出困境

  上半年,钢铁行业虽有盈利,但仅仅是走出了发展中的低谷,还没有从根本上走出困境。1月~5月份,钢协会员企业销售利润率为2.84%,仍然远低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利润率水平。从企业上半年生产经营情况来看,钢铁行业仍面临着产能过剩、原燃材料成本高、无法完全满足下游用钢行业对钢材品质的要求等挑战。与会代表认为,当前钢铁行业主要面临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去产能过程中的资产处置、债务剥离、人员分流安置等问题难解决。关停产线涉及资产的处置与核销问题,会造成企业资产损失。并且,产能关停后,企业的债务犹在。由于大部分钢铁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较高,债务剥离处置非常困难,人员分流安置的任务也较为繁重。对于这些具体问题,钢铁企业还需要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思路,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

  二是企业的融资环境依旧严峻,融资贵、融资难问题犹存。在金融机构授信要求变严、钢铁行业信贷资产质量评级被下调的背景下,银行严控钢企融资增量,企业融资成本上升。此外,企业在推进债转股的过程中,面临“名股实债”且成本较高等问题,不利于企业去杠杆工作的推进。

  三是环保压力日益增大,限产对钢铁企业生产经营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2+26”城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钢铁、燃煤锅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一些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环保限产导致企业产量下降,同时,“一刀切”环保施政使企业安全隐患增加,并给生产稳定运行带来了一系列困难。

  四是税收及各种附加费用负担依然较重。例如,钢铁企业自发自用电量需要缴纳政府性基金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影响了企业推进节能减排、提高二次能源利用水平的积极性。

  在听取了企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后,王德春指出,虽然在去产能的过程中仍面临着很多具体的问题和困难,但上半年行业运行情况表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确实给钢铁行业健康发展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效果。钢铁企业要统一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